全球影視內容競爭激烈、市場快速國際化,台灣內容產業面臨規模小、資源有限等挑戰。為尋求突破,NMEA新媒體暨影視音發展協會延續2024亞洲新媒體高峰會「Consolidation(整合)」主題,於2024年4月30日主辦「內容產業競與合的策略思維」座談,並邀請文化內容策進院、台灣產業控股協會與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協辦活動,共同探討可行的股權合作與整合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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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內容策進院董事長蔡嘉駿指出,台灣內容產業長期受限於市場規模小與資本結構薄弱,加上疫情衝擊與國際平台競爭,導致整體產業財務壓力加劇。他呼籲,未來應透過民間基金與國際合作建立產業控股平台,將資金導入企業本體,而非僅支持個案,進而真正強化產業韌性與永續發展能力。
對此,台灣產業控股協會理事長黃偉祥表示,控股經營強調「前端分工、後端整合」,可在保有各公司營運風格的同時,透過共治共營擴大規模,避免重複投資,並建構長期營運平台。他強調,以信任為前提、共同願景為目標,有助於推動內容產業的股權整合與長期發展。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副總經理王敏惠則認為,若要吸引投資法人關注,內容產業須具備「獲利、穩定、成長」三大特質,並強化商業模式、財務透明度與國際競爭力,不能僅靠有機成長(企業透過自身內部資源與營運能力實現成長,而不依賴併購、投資或外部注資),應尋求更長期的股權合作。資誠普華國際財務顧問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施秋如則以火星控股與唯品風尚兩個整合案例為例,說明產業整合需有領導者與互補型投資組合,才能發揮綜效與持續發展潛力。
另從法律實務角度出發,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人鍾元珧律師補充,內容產業應辨別哪些業務可整合、哪些須保留獨立性,並以制度化機制建立合作信任,才有助於擺脫短線操作,邁向穩健長遠的產業生態。
此次活動並於下半場安排精彩座談,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聯盟事業副執行長游明德的主持下,黃偉祥理事長、蔡嘉駿董事長及鍾元珧律師分享精彩論點。

以下為與談精華:
Q1:從法律觀點出發,在文化內容產業推動股權合作時,該如何在資本運作與創作自主之間取得平衡?
答(鍾元珧 律師):
內容產業是一個高度依賴創意與個性的行業,因此,創作者往往強調「自主性」與「自由度」。然而現實是,這樣的產業經濟規模普遍偏小,導致創作者不僅要專注創作,還得親自處理財務、法務乃至行政事務,最終陷入「樣樣都做、卻樣樣不專」的困境。
若從產業發展的角度來看,唯有透過制度性的專業分工,才可能突破這樣的瓶頸。創作者應專注於創意與內容,其他像是財務、營運、投資結構等,應交由專業團隊或平台來處理。這也是產業控股的價值所在——協助企業從專案型(project-based)升級為投資組合型(portfolio-based)結構,在可複製、可標準化的製作流程中找到「穩定性」,並讓創作得以自由發揮。
這樣的機制不僅更符合資本邏輯,也能吸引投資者,提升企業營運的穩定度與規模化可能,進而真正為創作者爭取更大的自由與空間。
Q2:產業控股機制中,作為「母公司」或「共主」的角色,應如何整合風格迥異的子公司?
答(黃偉祥 理事長):
控股母公司作為一個控股架構中的「媽媽」,我深知每一個子公司就像家中的孩子 — — 各有專長、各有個性,也都有自己的一套做事風格。因此,控股公司不是要「管死」每一家公司,而是要提供願景與平台,讓這些公司能夠彼此學習、互相合作,逐步找到共生共榮的方式。
我常強調,控股經營要讓每家公司保有其創作自主與組織文化,同時建立一套共享制度與治理架構,才能達成整體綜效。整合過程中的「磨合」不可避免,但只要彼此放下成見、擴大格局,就能從競爭轉向互補,這正是控股體系的最大價值所在。

Q3:當控股體系內部出現資源分配爭議時,如何化解內部矛盾並建立長期穩定的信任機制?
答(黃偉祥 理事長):
我認為資源分配從來不會「絕對公平」,也不應追求形式上的均分。真正重要的是「策略上的合理」與「信任基礎的建立」。我經常在分配資源時,不採用平均分配,而是根據各家公司的發展潛力、市場定位與策略需求來配置。當下可能有些子公司覺得吃虧,但半年、一年後,往往會理解這樣的決策背後其實是為了整體更長遠的發展。
控股機制的核心在於建立「互信」。若彼此無法理解策略與方向,就容易產生不必要的猜疑與阻力。因此,控股架構必須有明確的治理規範與溝通平台,並透過行動與結果來建立信任,這樣才能真正形成共同體,而不只是名義上的集團。
Q4:文化內容產業若要發展控股結構,業者應先從哪些觀念與實踐開始轉變?
答(蔡嘉駿 董事長):
推動產控架構之前,我認為內容產業從業者更應先問自己:「你心中真的有公司嗎?」許多內容人仍停留在「個人工作室」的思維,看重創意、輕視治理。然而真正的產業,需要的是可延續、可傳承、可放大的組織力,而非只靠天才導演或明星製作人。
韓國的內容產業發展就是很好的對照。像 HYBE、JYP、YG、SM 等企業,創辦人多半出身演藝圈,但都選擇把「公司」當作事業來經營。他們透過公司制度、治理與資本操作,讓創意變成資產、讓創業變成產業,這就是我們需要學習的方向。
我呼籲業者們從公司治理、財務透明、揭露制度做起,讓投資人有信心,產業才可能吸引長期資金與國際合作機會。

Q5:產控組成過程中,最難的就是股權評價,該如何處理彼此認定差異與談判矛盾?
答(黃偉祥 理事長):
股權評價本身,本質上永遠不會有「唯一正解」。財務顧問會提出各種方法,例如例如成本法(又稱監值法)、市價法、收益法等,提供一個參考區間。最終結果,仍需雙方透過談判來達成共識。
我認為股權談判真正關鍵不在價格,而在「承諾(commitment)」。你願意投入多少心力、未來扛起多少責任,才是真正影響股份分配的核心。例如你現在爭取較多股份,那你未來就得比別人更拚。這樣的精神與實踐,才是控股成功的基石。否則,就只是單純買賣股權,無助於整合、也不會形成真正的聯合戰線。
Q6:政府資金進場與民間投資人參與有何不同?文化內容產業如何建立投資信任?
答(蔡嘉駿 董事長):
國發基金的定位是「發展優先、獲利其次」,但民間投資者可沒有那麼多耐心。過去有許多大企業進入內容產業,結果不是因為賠錢退場,而是覺得「不值得信任」。
許多製作單位不尊重契約、不做財務揭露,讓投資人完全不知道錢花在哪。便當為何一份500元?資金為何超支?這些都需要交代清楚。唯有提升治理與揭露能力,讓投資人「願意回來、敢再投資」,才有可能建立永續的合作關係,大家願意投資,內容產業才能壯大規模,走向國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