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產控相談室」進入第二季,更深入實務面――控股的財務架構。延續先前探討私募基金的靈活運用,本集從併購估值的思維切入實務,邀請大聯大/友尚集團董事長曾國棟、普華國際(PwC)財務執行董事林青青,以公正第三方視角,看整併行動的發起方、參與方,面對價值評估的立場有何差異?兩家獨立公司透過換股,展開一連串價值觀的攻防,又能如何推進籌組產業控股?
—
當兩家獨立公司透過換股進行整合時,如何在價值認知的拉鋸中,推進產控的籌組?大聯大控股/友尚集團董事長曾國棟、資誠普華國際財務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林青青,與台灣產業控股協會榮譽理事長黃偉祥,從公正第三方視角剖析整併行動中,討論發起方與參與方在價值評估上的不同思維與實務、挑戰。

Q1:在一般併購案件中,企業進行價值評估時,除了上市櫃公司市價外,常見還有哪些估值方法?
答(普華國際財務 林青青 董事):
常見有(1)淨資產法、(2)市場法、(3)收益法,可以在企業併購時,作為價值評估的參考依據。
淨資產估值》
將公司帳上的資產與負債變現後,再計算可獲得的價值。以公司企業來說,經常持有土地、廠房等長期資產,然而這在實務交涉上,容易困擾於一問題:近年來不動產的價值大幅提高,賣方認為土地價值高,而採行淨資產估值,買方卻不一定認同、願意支付資產價值,導致雙方價值認定落差。
市場估值》
市場估值概念可視為「實價登錄」,以類似企業物件交易,當作價值評估基礎。再參考本益比(PER)、每股盈餘(EPS)或稅前、息前、折舊前獲利,加權交易倍數,來換算估值。
因應產業性質,金融業常採取股價淨值比來估值,海外製造業則傾向參考稅前、息前獲利,較能從每股價值反映現金流量。
若採用市值評估,必須以「獲利」為出發點,推算看可持續性盈餘,作為評估基礎。
收益估值》
簡單來說,從現金流量折算資本支出、營運資金投入,推估每年淨現金流量價值。基於淨現金流量,看一間公司本身獨立經營的價值。
另外能夠以買方角度切入,思考進場後能創造多少綜效,推估投資價值,亦是有力的評估根據。
Q2:延續先前討論,價值評估是換股的重要依據,合組產業控股公司的過程中,您認為案件的發起方和參與方,對價值評估的結果,相對於傳統併購會有何差異?第三方專業機構在進行評估的時候,執行的角度會有所不同嗎?
答(林青青 董事):
如果單純看價值評估方法,其實在傳統併購、合組產控案例中,並沒有太大差異。主要差異點會在於,傳統併購與合組產控,看待價值的視角不同。
傳統併購後的兩、三年內,賣方會完全退出經營,當然希望抬高出售價格,但站在買方立場,成交金額當然越低越好,買賣雙方容易存在共識落差。
反而在合組產控中,由於是採取「換股」,無論發起方、或參與方,在未來仍會持續擁有產控公司股權,是否絕對要在前期交涉時,就取得利益的極大化?這時會產生不同思考:如果看好企業體將持續穩健成長,或許願意在前期犧牲一些交易價金獲利。

Q3:從企業經營者的角度來看,比較併購與合組產控,看待價值評估結果,思維上有何差異?
答(大聯大/友尚集團 曾國棟 董事長):
在企業併購案的實務操作上,淨值、市價、EPS三大因素同等重要。本質上來說,雖然併購與合組產控的價值評估大同小異,但心態上會有所不同。傳統併購通常採行現金買賣、或吸收式合併,而合組產控透過換股交易,可能放眼換股後更大獲利,以整體綜效利益通盤衡量,願意前期犧牲。
這就回歸「價值觀」,可分為有形價值、無形價值。有形價值可以用市價、EPS、淨值計算,至於無形價值涵蓋更廣泛,除了從EPS、淨值估價,連同通路價值,人才價值、專利技術價值等,都必須綜合納入綜效考量。
在這情況下,若能由控股母公司保持中立位置,平衡子公司,更公平看待價值評估,是最理想的狀態。
共主方或參與方 建立共同願景的溝通
Q4:當兩造對企業價值出現不同想法時,會透過那些方式說服或者取得共識?如何溝通以利最後形成價值共識?
答(台灣產業控股協會 黃偉祥 理事長):
價值評估方式很多,通常會尋求財務顧問、或委託公正第三方來進行評估。兩造交涉期間,主要討論是:價值認定合不合理?價格認定合不合理?雙方可能互相認定價值,卻在最後「成交價格」談不攏。很現實的,若成交不了,再合理也沒用。
換句話說,只要能成交,代表一定落在雙方都能接受的範圍內。
對於買方來說,一定設有Deal breaker(破局因素),超過某個價格絕不出手,賣方也絕對內定成交底價,低於底價絕對不成交,怎麼在範圍內成交?這就需要公正第三方,針對雙方訴求,進一步調節與溝通。
買賣立場本來就是敵對的,牽扯到談判,本來就不是件容易事。但是回歸合組控股的本質,這是一樁合夥共治生意,並非單純買賣控制權。若對方索取的溢價(premium)相對少,第三方可以與參與方溝通,但基於「共享未來成果」,還是要繼續投入,甚至大家天天都還會見面,共同為新的家族努力奮鬥,若溢價要求過高,可能會影響未來的合作關係。
個人擔任共主方合組產業控股,在進行每個交易時,我都告訴自己:最後要能成交,才是最重要的。要求多的一方,理所當然應該肩負更多責任。若最初的分配比例應為6:4,但對方最終拿了45%的比例,那麼他們就需要對應回報45%的貢獻,這才有所謂的「共同經營」。
當然每一年成果不會相同,但就是要讓它去承受這份壓力。這在我看來,也是很好的平衡,付出溢價,讓對方願意承諾,給予更大努力來回饋,這非常合乎產業控股精神。

Q5:專業機構受委託進行併購案件的價值評估報告,如果從事後(併後整合階段)的角度往前看,兩造對於企業價值的認定是否會產生不一樣的看法?
答(林青青 董事):
雖然企業整併後,通常回歸企業實際經營,財務顧問不再介入參與,但在事前評估階段,財務顧問價值反映在協助試算:有哪些前提假設?未來預期創造哪些價值?在交易雙方共同思考,如何一起「把餅做大」、創造未來綜效時,這可當作評估基礎。而參與方認可這價值,就會變成談判協商的依據。
併後整合階段來看,主要檢驗最初的價值評估是否合理並實現。以合組產業控股後,帶來收入改變、成本節省,許多企業會拿來當作KPI指標,未來每年依照KPI設定的目標去達成。
Q6:但若雙方價值觀點出現分歧,如何溝通說服?
答(曾國棟 董事長):
這可以用《孫子兵法》的中心思想來解讀――無勝有利。換股目的當然是希望公司賺更多錢,以這為大前提,為了未來發展,那就必須要有讓利精神,尤其是買方。
從合作的長期利益來看,與其糾結眼前的幾塊錢,或許幾年後,股價能成長好幾倍,那麼眼前的價差並不絕對重要。彼此能讓利,就不會因為某個小細節而僵持不下。
只要雙方具備讓利精神,基本上談判很容易成功。
過去許多人在問我,友尚集團與大聯大談股價交換,會不會花費太多時間?其實最初琢磨加入與否?有沒有別種方式?對員工會不會改變太大?這過程就長達近兩年,反而真正要推進時,進展得很快,只要共識決定好就好了,就在一、兩週內就完成。

Q7:進入實質經營後,如何再去檢視當初的評估差異?未來經營管理上,是否會因這些差異,需要更嚴格審視?
答(曾國棟 董事長):
沒錯!特別是每股盈餘(EPS)!
當外界都在描繪未來,實際上卻未必能兌現。好在因為是換股,日後若需要補償,即便存在一定難度,仍有解決方法。可以在調整增資時,稍微調降價格,有些股東或許會放棄,讓其他人認領,進而彌補差異。
這時,最好事先有合約共識,約定一個時間,檢視EPS表現是否如原先預期。若不如預期,就該思考股權調整:(1)增資、(2)尋求私募基金,未上市企業或單一股東,可運用現金找補,都是可行方案。換句話說,調整雖然困難,終究有辦法解決,前提是預先做好規劃,當然也只能視為Gentle agreement,彼此同意即可。
控制股東角色轉換 放長線看成效
之前談到,換股基礎在於企業價值評估,而在合組產業控股的前提下,談及股權,受影響最巨的,往往是控制股東,當中一定會有角色轉變。
Q8:以友尚集團來說,自從加入大聯大控股,無論股權管理或溝通模式,都有調整,創辦人更轉變為控股公司股東身分。種種角色轉變,存在哪些挑戰?對於未來有意加入產控的企業,又有何建議?
答(曾國棟 董事長):
坦白說,台灣企業家與歐美企業家之間,觀念上仍有落差――海外企業家認為,經營企業以「獲利」為目的;不過,台灣企業家認知是,「既然創業,公司就是我的孩子,」若要與他人整併併購,很多實務都卡在「面子」問題。
至少在產業控股架構中,有個好處是,企業本身能存續,只是在架構上層屋頂,新增控股母公司,子集團董事長名片遞出去,依然還是董事長。要想運作產業控股,很重要關鍵在於,終究需要有一個人願意「當老大」,很多人願意「當老二」,剛好大聯大有個黃偉祥(Simon)願意擔當老大。
別以為當老大很容易!創業階段很喜歡當老大,但到了60、70歲,會嚮往退居幕後,要有擔當的人也是不容易。我比較幸運,後來才進入友尚,原本創辦人退居老二,合作得非常愉快,分紅、薪水、股息都一樣。
我常在思考,當老大,到底有什麼好處?責任更大,風險也更高。若原本產控運作良好,為什麼非得爭老大?讓有能力的人繼續做,其他人從旁協助即可。所以當時加入「大聯大產控」時,心態已經調整好,只要給予一個策略長、或副董職位,就能專注整合,不去想爭鬥。
還是《孫子兵法》裡那句,無勝有利。要想制權還是分紅?想清楚這些問題,決策會更容易。
我很幸運,當過老大,也當過老二,發現當老大做得很好,當老二更輕鬆。如果還沒想通,可以掛創辦人頭銜,這是永遠的,比董事長還大,且無人能取代。
Q9:在籌畫大聯大控股的產控模式時,從董事會溝通,到組織管理,都需要協調這麼多「老二」願意加入、跟隨,相當不容易。如何讓來自不同企業的創辦人、董事長、員工快速適應新組織,並持續發揮原有業務正向動能?
答(黃偉祥理事長):
基本上,產業控股屬於「打群架」。加入的公司,彼此以兄弟相稱,就不會大小眼。首先,加入的公司規模相對較小,因此不會感覺被霸凌。其次,子公司在組織結構上變動不大,至於績效,亦是經過共識才決定。
換言之,如何產生「有效能的董事會」?初期要找到好的外部董事、獨立董事,與創業董事,以真正形成平衡力量,產出「好的決策」。之後,由執行長執行,並下達要求子集團遵循董事會決策。這是逐步形成共識的過程,並非一蹴而就。
儘管子集團的組織結構並未改變,但導入新管理措施,例如KPI或策略方向調整,這些都是經過共識後進行的。這模式能讓員工留任,同時幫助子公司建立KPI制度,自然會有效經營。
專業經理,就是專業管理,透過KPI或OKR系統導入,提升公司長期績效。
Q10:從創辦人到產控共主的角色轉變,如何調整心態?如何設定目標?這與您過去獨立經營企業最大的差異和挑戰是什麼?您會給予後進想要籌組者在規劃評估階段哪些建議?
答(黃偉祥理事長):
在控股成立初期,一定相當辛苦。通常如果是兩家公司合組,一定會有兩個創辦人,而兩位創辦人的行事作風可能不同,甚至還習慣單獨決策模式,必須思考「共治精神」。
誠如先前所說,要找到優秀的外部董事或獨立董事,在創業董事之間,形成一股平衡力量,有人肩負公正第三方,而能真正融合,是相當重要的。
合組控股核心在於,創業董事必須要認知,不能再以「我認為對的就去做」方式運作,而要在董事會形成共識,使董事會成為公司最高的權力機構,由執行長負責執行。
一位執行長再優秀,假如沒有好的幕僚支持,也無法推動工作。因此,第一代執行長需要花很多時間,培養控股公司內部核心團隊,讓他們具備觀念,從而幫助執行長推動任務策略推進。
合組控股本質上是一種組織變革,牽涉許多變革管理的理論與實踐。毋庸置疑,在控股公司初期,可能只有少數成員,隸屬重要的種子部隊。
個人非常主張在組建控股公司時,一定要有清晰的願景。唯有從願景出發,才能確定公司的方向與策略,讓集團依據目標執行,持續成長與改進。
開闊格局——「讓利」是為了更好的綜效
控股公司如同在原企業之上,搭建了一個「大屋頂」。作為這個屋頂的建構者,需要從更高視角,思考如何建構願景、明確董事會的角色並善用不同的力量,讓大家在這個屋頂下共同發展事業,壯大組織。
林青青執行董事站在合組控股的角度,來審視價值評估,需要的思考點,不一定要在一開始就追求最低的購買價格或最高的出售價格,或是最大的控制權溢價。相反地,可以在初期稍作犧牲,但未來卻能更容易向投資人展示獲利,進而創造股市上的價值。
曾國棟董事長則回溯二、三十年前,許多歐美公司在亞太地區進行併購,起初不明白為何要花那麼多溢價金進行併購,因產品線過於單一,無法形成完整銷售通路,而面臨風險。直到2004年友尚集團開始併購,開始體會到,併購是一種極佳策略。只要能拋開面子問題,大家一起合作,發展會更好。
在本集節目尾聲,黃偉祥理事長總結,所謂格局,當放眼5年至10年後,看到整體綜效利潤與成長前景,自然願意讓利,有利促成談判,才是真正重要的。